吉林省金恒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有机溶剂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吉林省金恒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有机溶剂再生利用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位于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原麒鸣生物厂区内),企业租赁厂区内现有的两座已硬化的生产车间进行建设。厂区中心坐标为:125°4′53.8667″,42°54′8.2574″。项目西侧紧邻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南两侧为麒鸣闲置厂区,东侧隔闲置厂区100m为一块闲置的建设用地,南侧隔闲置厂区110m为金昌集团;北侧50m为财富大路,隔财富大路100m为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周围500m范围内无大气、声等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处理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及HW12染料、涂料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其中HW06共建设两条利用生产线,分别为精蒸处理生产线及粗蒸处理生产线,年处理能力为30000t;HW12建设一条利用生产线,为漆料再生利用生产线,年处理能力为2000t。
二、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
1、电子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uBPdvuke6TKWhpp3uO_6Q
2、纸质版报告: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孙工)。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详见征求意见稿。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中下载。
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公众意见表至报告编制单位(转交至建设单位)。
六、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金恒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云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0431-80601099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030176681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支持的CA厂商:北京数字认证BJCA:400-998-2981—新点标证通:400-998-0000—联通CA400-012-6067—天威诚信CA:400-66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