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
项目地址:拉萨市百淀片区书山路以北、健康路以西
建设内容:综合业务中心5008.76m2、综合实验中心6870.01m2、应急车辆消毒站196.10m2、污水处理站399.40m2(地上240.64m2、地下158.76m2)、门卫房47.52m2,地下室地下部分3538.95m2,地下室出地面部分22.78m2;同步实施室外配套工程,并购置相关设备等。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西藏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联系人:赵文虎
(3) 联系电话:18289101257
(4)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45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西藏金红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严三红
(3) 联系电话:13228988159
(4)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顺通冈仁国际二期13栋1单元3层2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质版本通过下方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征求意见稿--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1.5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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