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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萧县国省干线道路绿化管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6-05-11阅读:85

一、标段编号:EP-XXCG2026015A

二、标段名称:萧县国省干线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龙之源(安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界首市东城人民路北侧5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陆万壹仟元整(1861000.00元)

评审得分:80.4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萧县国省干线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服务范围:萧县G311、G310、S407、S302、S238等国省干线道路绿化管理及养护工作,管养里程约91.011km,管养面积约450762m²。主要包括:道路绿化修剪、除草、施肥、洒水养护、苗木补植及绿化带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或因政府对本项目有新的安排,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彩霞(组长),郭阔翔,袁传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9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1595654977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萧县分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交通路

联系方式:18055775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595654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威、张健

电话:18055775535、15956549779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双签章

公示材料-龙之源(安徽)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结果公告-双签章

招标文件正文

[EP-XXCG2026015A]萧县国省干线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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