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果公示 > 环评结果

[全国]衡阳市石鼓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三次公示
时间:2026-05-18阅读:11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衡阳市石鼓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说明.docx2.3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衡阳市石鼓区湘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送审稿.doc43.2 MB, 下载次数0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支持的CA厂商:北京数字认证BJCA:400-998-2981—新点标证通:400-998-0000—联通CA400-012-6067—天威诚信CA:400-666-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