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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区域新能源储能配套半固态电芯集中采购供应项目中标公告
时间:2026-04-03阅读:81

项目编号:SXNY-2026-0409

公告类型: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发布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全称:陕西省区域新能源储能配套半固态电芯集中采购供应项目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立项批复文号:陕能立字〔2026〕036号

资金性质及来源:企业自有经营资金,资金已全额落实到位,付款流程合规稳定,无资金拨付风险

项目实施属地:陕西省全境,货品统一配送至陕西省内甲方指定生产厂区、仓储基地及项目施工现场

项目建设应用领域:主要用于新能源储能电站配套组装、民用动力电源制造、户外储能设备生产、商用应急电源配套等多个领域,为甲方陕西本地新能源产业规模化投产提供核心原材料保障

采购品类规格:涵盖多款主流规格半固态电芯,包含常规容量款、高倍率放电款、低温耐候款等全系常用型号,适配西北地域气候使用环境,满足不同工况使用需求

采购服务范围:包含电芯生产定制、批次分拣打包、跨省干线物流运输、省内短途配送、到货清点核验、第三方质检配合、安装技术指导、售后故障排查、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一体化全流程配套服务

整体实施周期:项目整体履约工期共计8个月,自双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当日起算,分批次排产、分阶段按需供货,灵活匹配甲方陕西厂区生产排期

项目实施目标:通过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稳定核心物料供应链,严控采购成本,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缩短西北地区物料供货周期,全面保障甲方全年新能源产品生产订单顺利交付

质量执行标准:严格遵循国家《锂离子电池通用规范》《新能源储能电芯行业技术准则》及甲方企业内部定制化技术参数标准执行

二、招标人(招标方)信息

招标人名称:华电陕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华电能源大厦

项目对接人:张主管

联系座机:029-88654321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开发、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储能设备及配套物资采购、电力生产运维、能源供应链管理、新能源材料采购与供应等

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全称:陕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89号政务商务大厦6楼

经办专员:赵工

联系电话:029-82356791

四、招标工作概况

本陕西省区域新能源储能配套半固态电芯集中采购供应项目自招标公告正式对外发布以来,严格依照陕西省企业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行业招标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工作,依次圆满完成投标单位资格初审、招标文件发售、线上线下项目答疑澄清、现场实地考察邀约、投标文件统一收集封存、公开现场开标唱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专项资格核验、技术方案评审、商务条款评审、市场报价比对、综合实力考评等全流程标准化招标环节。

本次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三名行业资深技术专家、两名商务评审专家及甲方采购代表共同组建而成,全程秉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择优遴选的评审原则,对所有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参选单位,从企业成立年限、生产厂区规模、自动化生产线配置、年度电芯产能、过往大型供货履约案例、产品质检体系、西北区域物流配送能力、售后响应时效、整体报价性价比等多维度进行综合量化打分,经过多轮集体研讨复核,最终择优确定本次项目正式中标合作单位。

五、正式中标详细信息

中标单位全称:深圳国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WCXC6W

企业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91号景兴海上大厦3101室

中标承揽核心内容:全系规格半固态电芯批量生产供货、按需规格调整定制、直达陕西省内指定地点物流配送、现场入库验收协助、产品质量检测送检、使用技术指导、长期售后维保等一站式全套合作服务

项目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1764570.10元)

正式确定中标时间:2026年04月

约定项目履约工期:合计8个月

项目专职对接负责人:李工

中标方业务联系电话:13994203909

六、质量标准与履约硬性要求

中标单位所供应全部半固态电芯产品,必须严格契合国家现行新能源行业各项质量规范、安全生产管控标准以及招标人出具的项目专项技术需求文件,适配陕西地区温差气候条件,每一批次到货货品均需随车附带正规产品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权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参数说明书等全套资料。所有供货产品需保障放电性能稳定、循环使用寿命达标、安全防护等级合格,严禁出现残次品、翻新货品、参数不符货品流入交付环节。中标方需严格依照合同约定供货节点准时完成分批送至陕西项目现场,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入库抽检与全项验收工作,全力配合甲方生产节奏,保障甲方整体产业项目平稳有序推进,不得无故拖延供货进度。

七、中标结果公示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为3个工作日,自本公告正式发布当日起开始计算。

八、异议投诉受理须知

凡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企业、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若对本次中标评审流程、评审结果存在质疑与不同意见,务必在公示有效期限之内,以正式书面函件形式提交异议材料,材料需加盖企业官方鲜章,清晰写明异议具体事由、事实详细依据、相关佐证证明材料以及异议方有效联系方式,统一现场递交至招标人办公地点或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进行实名申诉登记反馈。

凡是超出公示规定时限提交、无正规书面纸质材料、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有效事实佐证材料以及匿名随意提交的各类异议诉求,招标方与代理机构一律不予受理核查,不作任何答复处理。

九、其他相关事项

本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在无任何合法有效异议提出的前提下,招标方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正式向中标单位下发纸质版中标通知书,双方随即启动正式采购合作商务合同拟定、条款核对、线下签约等相关流程;

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内全部约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提交项目履约保证金,全面遵守招标各项约定条款,切实履行全部履约责任与义务;

本中标公告内所有未尽合作事宜、条款解释权限,统一归本次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双方共同所有。

特此郑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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