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 > 结果公示 > 环评结果

[全国]G217线巴楚县过境段公路工程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6-05-25阅读:76

G217线巴楚县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G217线巴楚县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叶工,联系电话:1502065060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科长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153号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998-2964151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189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叶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电话:15020650607

邮箱:45036259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G217线巴楚县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L26jjUMUeJhPtCszzJ8fw

提取码:hta7

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5日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2008-2025 全国招投标资源交易平台ICP证030176681号1-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政府采购网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电脑浏览器访问:Microsoft Edge、Firefox、360极速版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如果您使用的是双核浏览器,请切换至极速模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