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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雄县坡头镇至以古镇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4-08-12阅读:246

根据镇雄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以下简称 “甲方”)就云南镇雄县坡头镇至以古镇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贵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四川捷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4MA69KG1213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8xxxx9940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为云南镇雄县坡头镇至以古镇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核心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及配套构筑物建设,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路线全长15.2公里,按双向两车道农村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km/h,路面宽度6.5m;工程包含中桥2座、小桥3座、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8道,全程严格遵循农村公路建设相关规范,兼顾通行安全性与实用性,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需严格遵循《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农村公路建设规范,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需满足交通运输部现行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确保工程使用寿命达到设计要求,无质量安全隐患。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5268700.00元(大写:叁仟伍佰贰拾陆万捌仟柒佰元整)。该金额包含本工程路基施工费、路面铺设费、桥涵建设费、材料采购费、机械使用费、人工服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其他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四、工期要求

本项目中标工期为280日历天(具体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工期内,贵公司需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施工规范及双方合同约定,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不得无故延期。

五、其他事项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30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到甲方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对接地址:镇雄县乌峰镇南广路280号。

在此之前按招投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特此通知。

镇雄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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