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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四川鑫泓钻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1500吨石油天然气钻井废水项目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9阅读:6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四川鑫泓钻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日处理1500吨石油天然气钻井废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处理1500吨石油天然气钻井废水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鑫泓钻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桥溪乡金龙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在现有厂区内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扩建,购置1套反渗透系统、1套超滤系统、2套除硫设备、2套加药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2套混凝装置。项目建成后,年废水处理规模约54万吨。

2、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和选址符合性

拟建项目已取得苍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604-510824-07-02-333155】JXQB-0223号。本项目为天然气井钻井废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该目录“一、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0.工业“三废”循环利用”。

本项目位于苍溪县桥溪乡金龙村一组双滩子,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内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项目用地为未利用荒地,与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临时用地期限至2029年11月10日,项目运行期结束后将对厂址进行复垦,不占用基本农田。

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24年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PM10、PM2.5、SO2、NOx、O3、CO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2024年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良好。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所有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对项目区域土壤进行了监测。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占地及周边范围内监测点位所有监测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运营期环境影响结论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调节池、预处理车间、深度处理车间、污泥压滤车间等,企业加强车间通风,通过引风机将中恶臭污染物排出车间,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排入东河。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厂界四周建雨水沟。

(3)声环境

本次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对风机采取基础减震,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在机组基础设置衬垫等可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去向明确,只要在收集、转运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则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5) 地下水影响

经采取项目提出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废水等下渗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风险

通过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科学完整的应急计划,落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环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应该根据相关规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项目用地为未利用荒地,本次改扩建不新增用地,在原址上扩建,与苍溪县桥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临时用地期限至2029年11月10日,项目运行期结束后将对厂址进行复垦,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总图布置合理,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通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拟建地周围无群众、企业反对。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鑫泓钻井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桥溪乡金龙村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590260636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四川川利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恒业锦城三期

联系人:彭香琼

联系电话:18783482036

邮箱:243517321@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12xKl9Kg22KfnW5Uu5A-w

提取码:9i3b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XkBEAX5-gE0BXZBPS9Rdw

提取码:wugv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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