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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6-06-08阅读:78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22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22-1该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DN250钢管、新建阀门井、混凝土支墩、土方挖填、回填粗砂、施工便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河南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建设路中段1,750,000.00评审总得分:97.3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60日历天李尚莉豫241151687692

三、评审专家名单

文一鸣(组长)、叶丽、王乐刚(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
收费金额:19,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质疑投诉模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质疑投诉平台相关流程规范进行质疑,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76-3562212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107国道旁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0376-866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太古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白帅
联系方式:13103764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帅
联系方式:1310376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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