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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托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6-07-22阅读:121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925

二、项目名称:档案托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尹园路53号2栋1层1号1,090,000.00元未装箱档案保管利用服务(单价):64元

已装箱档案保管利用服务(单价):34元

普通实体配送借阅:(1)、30箱(含)以内:正常隔天送达服务。如档案不能当天回库,第二次收件视为两次配送服务。(单价):180元

普通实体配送借阅:(2)超过30箱(不含)。(单价):460元

紧急实体配送借阅(成都市区):30箱(含)以内:当天约定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档案不能当天回库,第二次收件视为两次配送服务。(单价):400元

99.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3200000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托管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清点、登记、装箱、封箱、运输、上架、存储、管理、调阅、查阅复印、归还、扫描补充等库房应符合档案存储的规范和要求,符合“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污染、防尘”十防标准等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2026年9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抛锚、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送达,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发(前)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
C23200000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托管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清点、登记、装箱、封箱、运输、上架、存储、管理、调阅、查阅复印、归还、扫描补充等库房应符合档案存储的规范和要求,符合“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污染、防尘”十防标准等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2026年9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抛锚、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送达,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发(前)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
C23200000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托管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清点、登记、装箱、封箱、运输、上架、存储、管理、调阅、查阅复印、归还、扫描补充等库房应符合档案存储的规范和要求,符合“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污染、防尘”十防标准等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2026年9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抛锚、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送达,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发(前)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
C23200000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托管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清点、登记、装箱、封箱、运输、上架、存储、管理、调阅、查阅复印、归还、扫描补充等库房应符合档案存储的规范和要求,符合“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污染、防尘”十防标准等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2026年9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抛锚、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送达,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发(前)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
C23200000C23200000 档案管理服务档案托管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的接收、清点、登记、装箱、封箱、运输、上架、存储、管理、调阅、查阅复印、归还、扫描补充等库房应符合档案存储的规范和要求,符合“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防光、防污染、防尘”十防标准等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2026年9月23日至2027年9月22日)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抛锚、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送达,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发(前)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珽、何雄、张鑫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进行计算。即:预算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照1.5%计算,超过100万部分按照0.8%计算,按以上计算的金额再下浮20%后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257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柒拾陆元整)。

公司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账号:5105014061370000149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25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2727[2026]01232

2.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28-82915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E1-2-1001A

联系方式:028-83165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华、何翠、阳柳

电话:028-83165936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

档案托管服务项目(N51010120260009252026070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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