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广西爱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刨花板新型材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西爱戈新材料有限公司刨花板新型材料改建项目
项目地址: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山圩产业园山圩分园内
建设内容:新建1条制胶车间生产脲醛树脂胶,生产规模为1万t/a,新增地埋式甲醛储罐1个;将现有热能中心规模扩建至20MW。
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广西爱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陈总
(3) 联系电话:13877177466
(4) 通讯地址: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山圩产业园山圩分园内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广西桂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韦工
(3) 联系电话:15077059873
(4)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9号
(5) 电子邮箱:992107748@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公示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3hRSLlyzBwGWoZh48tdBg?pwd=pccx 提取码: pccx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致电编制单位联系人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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