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三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瓦斯气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
建设内容:扩建7号井场(建设JS-17、JS-18、JSL-19,3口井)、8号井场(JS-4,1口井)、9号井场(JS-3,1口井)、11号井场(JS-10,1口井)、12号井场(JS-11、JS-12、JS-13,3口井)、13号井场(JS-20,1口井)、14号井场(JS-1、JS-2,2口井)。
项目性质:扩建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建设煤层气输气管道水平距离34.9km,建设15×104m3/d增压站一座,钻井20口。已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吉木萨尔县昆仑天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陆工
(3) 联系电话:17785547755
(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庭园路东侧21号335线南侧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新疆浩源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毛工
(3) 联系电话:0994-2339999
(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西路水电巷旁17号办公楼2层(10区2丘18栋)
(5) 电子邮箱:204982384@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3UTEQe3dDrhPJtwKAvXHw?pwd=g8i4 提取码: g8i4
2、公众参与说明途径: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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