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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3、4、5、6)
时间:2026-08-15阅读:89

一、项目编号:[350001]JJXM[DY]2026002

二、项目名称:“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省歌舞剧院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300,000.00元“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总价):300000元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67号福建人民艺术剧院300,000.00元“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总价):300000元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82号300,000.00元“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总价):300000元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146号300,000.00元“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总价):300000元
采购包5: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省杂技团300,000.00元“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总价):300000元
采购包6: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福建省实验闽剧院福州市五四路208号300,000.00元“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总价):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省歌舞剧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省歌舞剧院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300,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福建人民艺术剧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省人民艺术剧院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300,000.00
合同包3:

服务类(福建京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京剧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省京剧院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300,000.00
合同包4:

服务类(福建尹派越剧艺术传承保护中心(福建芳华越剧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4-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芳华越剧院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300,000.00
合同包5:

服务类(福建省杂技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5-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省杂技团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按文件要求执行300,000.00
合同包6:

服务类(福建省实验闽剧院)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6-1公共公益宣传服务“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省闽剧院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该项目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执行。30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王啸
评审专家:余良仁、翁瑞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0.8%。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金额后再下浮20%。2、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开户名称:福建嘉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301012010090003449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0.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0.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0.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0.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0.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闽派文艺”品牌宣传项目:0.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采购包1、2、3、4、5、6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05918350893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嘉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66号清华紫光浦上商业小镇B1#楼1010

联系方式:1885072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时丽、兰晖、张丕平

电话:18850722633

福建嘉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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