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FSCG26D02C0088
二、项目名称: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庆友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清河乡清河东大街70号
成交金额:14286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14286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33分
| 工程类 |
| 名称: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 采购范围:高河镇查湾行政村大塘中心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治理、供水保障、改厕治污、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经理:阮宏琪 注册证书信息:皖234202120210411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文娟、王成模、刘文兵
六、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23616.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高河镇人民政府、安徽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联系电话:0556-486909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aqggzy.anqi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621228。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宁县高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徐凌嵩
联系方式:0556-461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政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65号
联系人:王贞
联系方式:0556-4869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凌嵩
电话:0556-46161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
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附件2: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各县(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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