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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蔡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6-08-22阅读:74

2026年蔡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6009

二、项目名称:2026年蔡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丰圆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金坝办事处双凤社区双牌组安徽广电宣城发射台东侧

成交金额:壹拾伍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15569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拾伍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1556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皮卡车

品牌:郑州日产Z9GEPHEV

规格型号:ZN1030UCEPHEVP

数量:1辆

单价:15569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建华、余俊、茆海洋(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3600元总价包干;

2、金额: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联系电话:18456343671、187922286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18456343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1879222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钱工

电话:18456343671、18792228668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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