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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6-09-05阅读:88

一、项目编号:xjzgfwzb-2026-058

二、项目名称: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1哈密市鹏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翰林路17号翰林华苑1栋商务综合楼201室报价:2802800(元)2802800.0元84.71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新星校区)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保障学校食堂运营,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应负责为甲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师生餐饮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时间。乙方为甲方派遣的服务人员必须满足甲方师生的需求:①红星高级中学红星校区,能够同时满足700-900名师生就餐(错峰就餐);②新星校区,能够同时满足1000-1200名师生就餐(错峰就餐);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乙方应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实施原料采购、粗加工、切配、烹饪、供餐、留样、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全过程控制管理。积极落实色标管理制度等要求。

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同甲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所有餐食需做到保质保量,按时足量供应。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且无食品安全事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洁,王国霞,王瑛,孟祥亮,王天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瑞金路

联系方式:0902-2566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龙宾花苑

联系方式:15026103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韩鹏

电 话:15026103164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02-256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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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440.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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