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台套汽车顶棚、扶手、座椅面套及坐垫 发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胡家河路东侧、铺集卫生院北侧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27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二期)—鲜众.pdf137.8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期)—鲜众.pdf105.0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验收报告(二期)—鲜众.pdf7.9 m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