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年产300万台汽油机及其配套终端产品辅助设施扩建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台汽油机及其配套终端产品辅助设施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南路东、漓江路北、湘江路(潮北河)南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设计规模: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扩建1座占地面积275.17m2的水泵房及消防水池、1座占地面积319.7m2的油库(配备2个15m3地埋式双层储罐、2台加油机、4把加油枪)、1座占地面积249.95m2的易燃液体库和1座占地面积249.95m2的化学品库。(该辅助设施作为现有项目配套工程,仅内部使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南路东、漓江路北、湘江路(潮北河)南厂区内
联系人:蒋国
电话:13815571921
(三)承担环评工作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苏州国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金长路168号6-3007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18862107139
电子邮箱:18915503258@guo-wei.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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