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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石膏填埋场项目(重大变更)首次公示
时间:2025-06-12阅读:76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填埋场项目(重大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填埋场项目(重大变更);

项目位置: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石膏填埋场项目(重大变更)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主要填埋处置钛石膏,建设内容主要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和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6-8495678,联系人:张先生

通信地址: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富兴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02251151,联系人:陈工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8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分析-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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