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安赣江水上游一期工程(螺湖码头)(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安赣江水上游一期工程(螺湖码头)(一阶段)
建设单位:吉安水上游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8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总 1829667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