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23#泊位、24#泊位、25#泊位、26#泊位、31#泊位、32#泊位、33#泊位、34#泊位、35#泊位、36#泊位、37#泊位、38#泊位、41#泊位、47#泊位、公司中转设施新增货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23#泊位、24#泊位、25#泊位、26#泊位、31#泊位、32#泊位、33#泊位、34#泊位、35#泊位、36#泊位、37#泊位、38#泊位、41#泊位、47#泊位、公司中转设施新增货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鲅鱼圈港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23#泊位、24#泊位、25#泊位、26#泊位、31#泊位、32#泊位、33#泊位、34#泊位、35#泊位、36#泊位、37#泊位、38#泊位、41#泊位、47#泊位新增小麦、大麦、糙米等货种,项目建成后年吞吐量保持不变。
2、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泊位货种装卸船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2) 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不发生变化,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依托原有生产设备,不新增噪声源。现有噪声源为现有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陆域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陆域生活垃圾;门机依托现有,不新增,因此无新增检修垃圾(含油包装物);由于吞吐量和船舶到港次数不变,因此,无新增到港船舶生活垃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ki4w8yvcbjahm2nzsrpra 提取码: 9dbs
2、纸质报告查阅地址: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企业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_pvtf1u-qssve9injefa 提取码: gsei下载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与项目建设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鲅鱼圈港区
联系人:田家树
联系电话:1384175649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417-2836176
邮箱:253769479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