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唐山东江化工有限公司2.5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拟向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申请报批,现根据相关规定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向公众公开。
我单位对唐山东江化工有限公司2.5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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