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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时间:2025-08-17阅读:81

合同包2(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小学部食堂配送)):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阳江市粤洋菜篮子农产品有限公司党校路38号在水一方5栋2号商铺折扣率: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初中部食堂配送)):

服务类(阳江市日鲜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餐饮服务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初中部食堂配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考核合格的签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并由采购人在剩余考核合格的中标供应商签订。)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合同包2(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小学部食堂配送)):

服务类(阳江市粤洋菜篮子农产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1餐饮服务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小学部食堂配送)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灵、谭维庆、朱梦芫、黄文胜、黄小娥、劳锡安、雷计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招标文件约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7号)和《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政数〔2025〕11 号)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其他补助、住宿费等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后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初中部食堂配送)8.95中标(成交)供应商
2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小学部食堂配送)6.5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阳江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食品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初中部食堂配送)):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阳江市日鲜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3.7140.009.1892.8911
广东供销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8640.008.1787.0322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8.1440.008.4386.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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