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开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外沙工业大道38号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3条废活性炭再生生产线,包括1条处理能力为1.5万吨/年的多膛炉深度再生生产线,1条处理能力为1.5万吨/年的回转窑深度再生生产线,1条处理能力为6万吨/年的回转窑浅度再生生产线,各生产线均包含了预处理系统(配伍)、再生系统、出料系统及焚烧烟气处理系统。项目建成后共处理废活性炭9万吨/年,活性炭的类别包括hw02(医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他废物)。
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关于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服务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23〕0034号),2025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2025年7月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442000250724)。
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6月9日;
项目调试日期:2025年8月13日至2026年6月8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