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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5-11-04阅读:86

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5089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衡阳市蒸湘建筑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衡阳市燕湘区解放西路90号(君恒花苑一栋九楼)

成交金额:128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28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2025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设施更新改造;

施工范围:新建栈桥式水位测量站4座;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项目负责人:谭巧姿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湘243002181526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乐、王骏、王更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水利局、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3-4011226、0563-267929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水利局

地 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程工、0563-4011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广通大厦5楼

邮 箱:hongjidaili@163.com

联系方式:高工、0563-2679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高工

电 话:0563-4011226、0563-267929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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