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镇水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xj-2025011
二、项目名称:泾川镇水西社区农事服务中心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荣星荃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西山银杏11-2021室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肆万叁仟元整(1343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贰拾万零捌仟柒佰元整(1208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名称:轮式拖拉机 品牌:铭鼎 规格型号:tljdz 数量:3台 单价:11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查宁、张培升、郑文(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8%*项目中标价;
2、金额:14504.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12号、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联系电话:15156382643、0563-265562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12号
联系方式:15156382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号
联系方式:0563-2655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汤工
电话:15156382643、0563-2655626
十、附件
1、询价文件:询价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