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贵港市新翔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4万头仔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新翔农牧有限公司年出栏4万头仔猪养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街道新蒙村旺岭顶屯
建设内容:项目猪舍建筑面积为19980m2,生活区1000m2,配套建设兽医室、消毒室、仓管室、粪污处理区等,年出栏仔猪量为4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港市新翔农牧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328661666@qq.com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87 7668 9208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惠莱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179877633@qq.com
联系人:班工 联系方式:183 7833 8306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项目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贵港市新翔农牧有限公司、广西惠莱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贵港市新翔农牧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