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本单位现将《维苏威高级陶瓷(鞍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维苏威高级陶瓷(鞍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单位:维苏威高级陶瓷(鞍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宁远镇小台子村
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附件1:维苏威高级陶瓷(鞍山)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28.1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