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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联合检查标志标牌项目-成交公告
时间:2026-01-05阅读:80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218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联合检查标志标牌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洛直政采磋商(2025)0220号-1本工程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联合检查标志标牌项目,主要内容为单柱式标志、单悬臂式标志、移动式标志及工程保通等工程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河南鼎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东方今典园区10号楼5层西侧1,430,000.00评审总得分:81.67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联合检查标志标牌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王华鹏豫241060909105

三、评审专家名单

葛述卿(组长)、张利晓、徐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9〕3号)文件的收费方式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4.监督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督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1817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72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2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晟合(洛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4号楼1303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26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26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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