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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哈密市榆树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6-01-05阅读:8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哈密市水利局的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哈密市伊州区射月沟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哈密市榆树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4.16,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见本公示下载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哈密市水利局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097569775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邮箱:1160879462@qq.com

联系电话:1588693639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或电话咨询。

附件1:哈密市榆树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3.9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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