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6,300.00元
纵轴超声电子胃镜(总价):16563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纵轴超声电子胃镜):
货物类(福州精弘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医用内窥镜 | 纵轴超声电子胃镜 | 纵轴超声电子胃镜 | 奥林巴斯 | gf type uct260 | 1 | 计量单位为“套”若有不一致处以此处为准。 | 1,656,300.0000 | 1,656,3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李青 |
| 评审专家: | 郑炜、房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8%;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64%;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4%,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2%。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419587055569;开户名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③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请发邮箱:15305917991@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纵轴超声电子胃镜:2.07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0591-2216907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15305917991、0591-875158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杰
电话:15305917991、0591-87515853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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