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地点: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
建设单位: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建设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征收花古街道江南村、高沙镇飞山村土地15.159亩(约1010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50平方米,主要由炉渣堆放车间、炉渣处理区、周转车间、成品砂车间、制砖车间、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及其它配套设施组成。本次阶段性验收制砖车间只建厂房,未建设生产线。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45万元,占总投资3.0%。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 日- 2026年3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桥
联系电话:150731338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2.9
附件1:2-验收意见-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pdf433.3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公示稿正文-邵阳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洞口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配套炉渣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9.pdf5.7 mb, 下载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