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乡市宏鼎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特种铸钢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乡市宏鼎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500吨特种铸钢件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新乡市宏鼎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乡市宏鼎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常东村西南,现有工程年产8500吨特种钢件,为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生产工艺先进性,将型砂铸造工艺技改为消失模铸造工艺,仍为年产8500吨特种钢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03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50373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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