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2(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鹤岗市星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87委10组光宇b区广鑫物业公司西侧(光宇街道办事处3楼电商服务中心307室 | 6,983,000.00元 |
合同包1(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服务类(鹤岗市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我单位满足本项目服务范围 | 我单位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三年(采取1+1+1方式,即:每年合同服务期在临届期时,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供应商当年服务质量等方面,决定是否执行下一年合同。每年的采购金额以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准。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结算金额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确定。)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13,569,800.00 |
服务类(鹤岗市星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其他服务 | 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以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服务范围为准 | 以采购文件服务要求为准 | 三年(1+1+1) | 以采购文件服务标准为准 | 6,983,000.00 |
王凤平、董丽娜、李钦立、田竹林、孙长宝、张茜(采购人代表)、裴鹤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考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1 | 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7.842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 2 | 兴安区环卫中心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5.592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安区煤管局及其他单位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鹤岗市诚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2.13 | 16.00 | 10.00 | 98.13 | 13,569,800.00 | 13,569,800.00 | 1 | 1 | ||||
| 鹤岗市煜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9.43 | 10.50 | 9.78 | 89.71 | 13,880,000.00 | 13,8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