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受新疆阜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国泰盛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阜清环境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国泰盛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阜清环境固废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gdpaodqjsd1klc284slow
提取码: rx41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阜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准噶尔路264号202室
联系人:侯工
联系方式:16669966888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国泰盛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西路水电巷旁17号办公楼2层(10区2丘18栋)
联系人:魏工
电话:0994-2339999
电子邮箱:29532055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3日。
新疆国泰盛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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