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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26年上半年裕安区水环境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6-03-02阅读:75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60006号-重1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上半年裕安区水环境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成交金额:肆拾玖万叁仟元整(49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年上半年裕安区水环境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服务;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入河排污口监测服务;黑臭水体监测服务;城东湖入河支流断面监测服务;汛期监测服务等。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国智、詹千里、刘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7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67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六安市齐云西路裕安区环保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564-3235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千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磨子潭路光彩大市场汇金公寓12层1208室

联系方式:0564-3216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564-321604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2026年上半年裕安…采购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6年上半年裕安···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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