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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福永街道社区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6-03-07阅读:73

福永街道社区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adl2026000034

二、项目名称:福永街道社区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包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a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99580.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632000.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宝安区海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90000.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5561514.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宝安区至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654688.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宝安区汇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527200.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宝安区慧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590900.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5505345.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宝安区益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481000.00通过通过
a深圳市盐田区海云社会工作服务社5687500.00通过通过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包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
a深圳市宝安区慧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5590900.00
a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5505345.00
a深圳市宝安区至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654688.00
a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5561514.00
五、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标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元)
a标段深圳市宝安区慧家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宝石东路塘坑路口东1号201、202、301-303、305-308、4层至10层(703、710)2396100.00
b标段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宝安区宝城三区新安二路46号四楼3145920.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福永街道社区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a标段)福永社区、福围社区、兴围社区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及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合同履行期限,最多可续签两次。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与中标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如因相关政策调整了项目资助金额、服务内容、人员配备等内容,采购单位可在完成年度合同后终止合同,或经双方协商可在年度合同期限届满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重新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福永街道社区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b标段)凤凰社区、白石厦社区、聚福社区、怀德社区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自立、张慧、郑洁珊、丁妍妍、黄黎冰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a标段收取人民币贰万陆仟壹佰陆拾捌元捌角(¥26168.80元);b标段收取人民币叁万贰仟壹佰陆拾柒元叁角陆分(¥32167.36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6日至2026年03月09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华建设路376号展滔商业广场a座405、406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21007565。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

联系方式:文工/0755-2739498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74区西乡大道5号一楼105.106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史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21007565-806

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

十二、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城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

注:其余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查看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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