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规定,受陕西擎玻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由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擎玻玻璃年产6.55万平方米新型特种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即日起,报告表内容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起5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的联系人:
建设单位:陕西擎玻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总
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安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区龙湖新壹城
联系人:秦工
电话:1563987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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