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内蒙古鸿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及其副产品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鸿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精细化工中间体及其副产品循环经济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区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主要包括硫化黑生产装置、2-氨基-4-硝基苯酚生产装置、二硝基氯苯生产装置、蒽醌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
一期建设2万吨/年硫化黑;2万吨/年二硝基氯苯;0.2万吨/年2-氨基-4-硝基苯酚;0.3万吨/年蒽醌;2.5万吨/年七水硫酸镁;副产2万吨/年硫代硫酸钠。
二期建设2万吨/年二硝基氯苯;0.2万吨/年2-氨基-4-硝基苯酚;0.3万吨/年蒽醌;2.5万吨/年七水硫酸镁。
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内蒙古鸿图化工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总
(3) 联系电话:18631195999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内蒙古金土资源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宋玉柱
(3) 联系电话:13684750361
(4)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71号内蒙古土地资源收储投资集团
(5) 电子邮箱:297544190@qq.com
四、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1、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5h4cq91jtxcgjl7u8kw0q?pwd=xf49 提取码: xf49
公参意见表说明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送于建设单位或填写电子版后发到邮箱(邮箱号:2975441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