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泰安市气象局泰安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泰安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泰安航空护林站院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投资875万元,建设x波段天气雷达站一座,占地面积100m2,雷达工作频率9.1ghz~9.5ghz,峰值功率1400w,天线增益最大为45dbi。雷达正式运行后,无人值班无人值守;每月约有2名工作人员巡检一次,年运行时间365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泰安市气象局
联系人:栾兆鹏
电话:18562387670
电子邮件:tasqxjywk@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山东蔚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方式:13396213596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信息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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