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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疗”大数据智能融合平台中标公示
时间:2023-03-11阅读: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自贡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 甲方)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甲方就 智慧医疗大数据智能融合平台项目(项目编号:ZGYY-2023-028)组织公开招标工作。该项目旨在通过搭建标准化、智能化的医疗大数据融合平台,打通医院各业务系统数据壁垒,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优化诊疗流程、强化医疗质量管控,助力甲方智慧医院建设。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由医疗信息化专家、财务人员、审计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全程接受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评审结果报甲方院务会审批通过后,确定中新神龙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中新神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3HK8L0M

联系人:刘小虎

联系电话:1370813xxxx备注:中标单位需确保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二、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涵盖大数据平台建设、医疗数据融合、平台运维保障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具体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及要求如下,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下述要求履行服务义务,确保项目达到甲方预期建设目标:

(一)大数据平台建设

智慧医疗大数据平台搭建:负责甲方智慧医疗大数据智能融合平台的整体搭建、功能开发、部署调试及上线运行,涵盖数据接入接口开发、分布式数据存储、多维度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等核心模块。平台需支持甲方门诊、住院、检查检验、药品管理、电子病历、医院管理等各类业务数据的全流程管理,具备高可用性、高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系统年故障率不超过0.5%,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确保平台稳定、高效运行,满足甲方日常诊疗及管理工作需求。

平台功能优化:根据甲方临床诊疗、护理管理、行政办公等各科室实际业务需求,优化平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智能预警、数据导出等核心功能,适配内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等各类临床科室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平台操作便捷性和实用性,确保医护人员及管理人员能够快速上手、高效使用。

(二)医疗数据融合服务

医疗数据归集整合:协助甲方完成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检验结果、药品处方、诊疗记录、患者基本信息等各类医疗数据的归集、清洗、去重、标准化处理,打通甲方HIS系统、LIS系统、PACS系统、EMR系统等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各类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集中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数据清洗合格率需达到99.8%以上。

数据安全保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数据安全指南》《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建立完善的医疗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对敏感医疗数据、个人健康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访问控制,加强数据访问日志审计、漏洞扫描、病毒防护等安全措施,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测和应急演练,确保医疗数据合规使用、安全存储,杜绝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等情况发生。

(三)平台运维保障

日常运维服务:负责平台的日常巡检、故障排查、系统升级、漏洞修复、数据备份等运维工作,建立运维台账,每日记录巡检情况,每月提交运维报告。接到甲方运维需求后,一般故障需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需在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确保平台连续稳定运行,减少系统中断时间,保障甲方医疗业务正常开展。

人员培训服务:为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分层分类专项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平台操作、数据管理、日常维护、故障排查等,培训场次不少于4场,培训人数覆盖甲方相关岗位全体人员,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方法,充分发挥平台应用效能。培训结束后,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率需达到100%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 2568000(大写:贰佰伍拾陆万捌仟元整)。该金额为固定总价,包含大数据平台开发费、数据处理费、安装调试费、运维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税费、耗材费及所有相关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将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分阶段支付,具体支付节点、支付比例及支付条件结合项目进度、验收情况明确。

备注:中标单位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需与中标单位基本信息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 1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包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中标单位需完成平台全部功能部署及调试,确保平台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招标要求,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正式进入履约阶段。服务期间,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本结果书及双方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保障服务质量,若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请贵公司于本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有);(5)项目实施方案(加盖公章)。甲方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398132xxxx,对接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55号自贡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101002室(采购管理科)。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中标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128400,大写:壹拾贰万捌仟肆佰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限届满且无违约责任后,甲方无息退还。

3.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相关约定,按时对接合同签订事宜,履行中标义务。若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或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甲方采购黑名单,同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合同内容需与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书相关约定一致,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条款。

5. 本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3311日至2023315日),公示期间,若相关单位或个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异议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说明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逾期将不再受理。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813-820XXXX

特此通知。

自贡市人民医院(加盖公章处)

20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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