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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大厅设计服务结果公告
时间:2025-05-06阅读: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就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大厅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SSG-2025-056)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已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打造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建设规范》、兼具凉山彝族地域文化特色与智能化政务服务水平的出入境大厅。核心需求涵盖大厅功能布局优化、空间设计融合、智能场景搭建、视觉形象塑造四大维度,具体包括:

结合凉山彝族自治州出入境业务量(年均受理约 X 万人次,数据参考当地公安政务公开年报)及业务流程,规划导服咨询、人工受理、自助服务、等候休息、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母婴关怀、档案管理等功能分区,实现人流动线 零交叉、高效率

融入彝族漆器、火把纹、服饰纹样等文化元素,设计兼具庄重性与民族特色的大厅视觉形象与装修风格,兼顾公安政务窗口的严肃性与便民服务的温馨感;

规划自助填表、智能照相、签注办理、数据交互等智能设备布局,设计与公安大数据平台、政务服务网的对接方案,实现 线上预约 + 线下办理全流程数字化;

编制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环保、无障碍等规范的全套施工图,明确施工工艺、材料选型及质量标准。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于 2025 4 8 日在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共有 3 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评审。

二、中标单位及核心信息

项目

内容

中标单位名称

中新神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MA63HK8L0M

中标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南三路881121207

项目负责人

刘小虎

联系电话

1388156xxxx

中标金额

人民币 250000.00 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

评审委员会由 5 名专业评委组成(含公安政务空间设计、建筑智能化、政府采购合规 3 类专业评委),按照 综合评分法,从 设计方案契合度(35 分)、地域文化融合度(20 分)、技术服务能力(20 分)、报价合理性(15 分)、企业资质与业绩(10 分) 五大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最终中新神龙科技有限公司以总分 92.5 分的成绩位列第一,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评审结论: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精准匹配公安出入境大厅功能需求,彝族文化元素融入设计细节可落地性强,智能场景规划贴合凉山州政务数字化发展方向,且报价在预算控制范围内(预算金额 30 万元),服务团队具备同类政务空间设计的成熟经验,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四、中标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核心服务内容

前期调研与方案设计: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业务数据梳理及彝族文化元素调研,提交 3 套差异化设计初稿供采购人审核;

深化设计与图纸交付:根据采购人意见优化方案,于 30 个工作日内交付全套设计成果(含效果图、施工图、材料选型表、智能设备布局图),图纸需通过专业审图机构审核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

技术支持与现场服务:施工期间安排专人驻场技术交底,每周至少 1 次现场对接,及时解决设计与施工衔接问题,配合采购人完成方案微调;

竣工验收配合:项目竣工后,协助采购人对照设计方案进行验收,出具设计符合性说明。

(二)服务质量标准

设计成果需 100% 符合《出入境接待大厅建设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彝族文化元素融入需经凉山州非遗文化专家指导确认,确保文化表达准确、庄重,无文化误用;

设计方案需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工作日),方案修改次数不超过 3 次(超出次数需双方协商)。

五、中标金额及费用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元,为全包价,包含设计调研费、方案设计费、施工图编制费、材料选型咨询费、技术服务费、税费、人员差旅及所有配套服务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费用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 50% 预付款(125000 元),设计初稿通过审核后支付 30% 进度款(75000 元),全套设计成果交付并通过审图后支付 20% 尾款(50000 元)。

六、服务期限及履约要求

服务期限: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止,总服务周期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

中标单位需严格履行中标承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降低服务标准或转包、分包本项目;若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服务延期,每逾期 1 天需按中标金额的 0.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个工作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合同签订及履约保障

请中标单位于本公告发出后7 个工作日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文件,与采购人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按中标金额的 10%25000 元)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或转账),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采购人对接人:李伟,联系电话:1398156xxxx,对接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 110 号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3 302 室。

八、公告期限与异议处理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 个工作日(2025 5 6 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需包含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书面告知质疑人。

九、其他事项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在正式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

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凉山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5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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