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昌吉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500干渠公路”北侧
建设内容:建设处理能力为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工艺为采用预曝气+中间沉淀池+aao生物反应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尾水配套建设人工湿地
项目性质: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昌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 联系人:杨勇龙
(3) 联系电话:13999356330
(4) 通讯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34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刘工
(3) 联系电话:0994-2339999
(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西路水电巷旁17号办公楼2层(10区2丘18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