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湾十九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EPC总承包项目】【ALC轻质隔墙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评委小组于2024年3月16日确定了询价结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内容:【妈湾十九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EPC总承包项目】【ALC轻质隔墙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二、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3月5日
三、成交日期:2024年3月16日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聚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13号东城大厦3A02-1
中标金额:5738978元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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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中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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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聚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妈湾十九单元九年一贯制学校EPC总承包项目】【ALC轻质隔墙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
包小型机械设备、包进出场、包装包运、包排放、包洗车、包工期、包现场文明施工、包措施、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包施工用水电设备及相关费用、包保险费用、包税金、包配合、包可能存在的抢工措施费、包人工搬运费、包质量、包品牌、包安全(含所用物品、架料、维护架料)、包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材料和设备险等)、包风险、包环境保护、包半成品、成品保护、包治安、包验收、包图纸深化设计、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资料、包材料送检费、包资料、包专业施工方案、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的承包方式。工程范围不明确的,以甲方提供的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相关书面通知为准。 |
5738978元 |
五、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公告日起3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 购 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B栋5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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