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2026年4月15日,广东粤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召开了本项目的验收会议。
项目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工程按照环评及其批复以及现时的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环保管理制度、废气、废水、噪声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通过环保验收。
验收会议通过后,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李工
四、电话:13424619929
五、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顺二路9号1栋602-1
六、邮政编码:511434
附件1:广东粤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pdf1.8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粤丘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412.4 KB,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