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法院智慧安防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DCY-2025-041)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青岛硕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具体中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青岛硕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GUEF0H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XXXX8677
二、中标项目详情
中标项目:法院智慧安防一体化服务,核心服务内容包括:
1. 搭建法院智慧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日常运维、数据备份及安全加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2. 部署升级智能监控系统,实现院区重点区域全覆盖,配套智能分析功能;
3. 完善门禁、访客及安检系统,实现人员分类管控、全程留痕;
4. 部署周界报警及应急联动设备,配合完善应急预案;
5. 负责所有安防设备的供货、安装集成、调试交付,以及1年全周期运维和相关人员操作培训。
三、中标金额及相关说明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42.6万元(大写:叁佰肆拾贰万陆仟元整)。
该金额包含设备购置费、安装集成费、平台建设费、运维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税费及所有相关配套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结算方式按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保障服务质量。
五、其他事项
1. 请中标单位于本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资料,与甲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2. 甲方联系人:刘法官,联系电话:138XXXX6339,对接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公室102室。
3. 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若中标单位逾期未对接合同签订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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