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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1-11-12阅读:83

项目编号:HDXJ-MEJA-2021-1112

根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及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MA0KD9K67R

项目联系人:赵伟峰

联系电话:135931478XX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王家峰西小区4排1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纪检监察部

监督联系人:李建刚

联系电话:139991256XX

监督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316 号华电新疆大厦 22 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施工安装过程、工程质量、设备维保服务、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768.52 万元(大写:柒佰陆拾捌万伍仟贰佰元整),服务范围覆盖甲方下属煤矿全矿井机电系统,围绕煤矿核心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井下机电系统智能化升级、全周期设备维保服务三大核心业务开展,具体施工及服务内容划分如下:

煤矿核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费用约 326.8 万元):完成矿井主井提升系统、副井运输系统、主通风机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中央排水系统等核心机电设备的就位安装、管线敷设、电气接线、单机调试及联动试运行工作,配套完成设备基础浇筑、防爆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校验、接地系统施工等工序,解决设备安装精度不足、防爆性能不达标、系统运行稳定性差等核心问题。

井下机电系统智能化升级安装工程(施工费用约 215.72 万元):完成井下皮带运输机集控系统、井下变电所智能运维系统、机电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系统、井下应急通信系统的设备安装与链路搭建,包含智能化传感器布设、数据传输网络搭建、上位机系统调试、故障预警模块开发等工作,覆盖井下 8 个核心作业面,同步完成系统联调、数据对接及安全专项验收。

全周期机电设备维保服务工程(服务费用约 186 万元):包含项目竣工验收后 36 个月内,全矿井机电设备的日常巡检、定期保养、故障维修、备件更换、性能校准等全流程维保服务,覆盖提升、通风、排水、压风、运输、供电六大核心系统所有机电设备,建立设备全生命周期运维档案,提供 7×24 小时应急抢修服务,保障设备综合开机率不低于 98%。

专项技术服务与验收保障(服务费用约 40 万元):包含机电设备安装专项检测、防爆性能专项检验、系统性能验收测试、甲方运维人员技术培训、竣工资料编制归档、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对接等全流程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一次性通过甲方及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竣工验收与安全核查。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768.52 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施工费、设备采购费、材料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工劳务费、运输费、检测费、税费、维保服务费及项目建设期、维保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施工及服务节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支付:设备及主材进场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30%;核心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单机调试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60%;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联动试运行合格并通过专项验收,支付至总金额的 95%;剩余 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施工及维保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系统升级施工内容,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维保服务期限:项目整体质保及维保服务期为 3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设备安装质量、材料质量及维保服务承担全部责任,对出现的设备故障、安装质量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地面区域 2 小时、井下作业面 4 小时内到场处置,重大应急故障 24 小时内完成修复,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电话:138999134XX

对接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316 号华电新疆大厦 12 层 1205 室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38.426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业项目管理团队与施工队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与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维保服务考核标准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工程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安全管理、维保服务台账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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