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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分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及运维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时间:2022-05-04阅读:157

项目编号:QL-WSCL-2022-0316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就齐鲁分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及运维升级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山西净美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MA0KD9K67R

项目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38351872XX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王家峰西小区4排1号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工程监督与纪检审计部

监督联系人:王建国

联系电话:135053349XX

监督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 15 号齐鲁石化办公大楼 11 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环保达标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 630 万元(大写:陆佰叁拾万元整),施工范围覆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核心生产厂区及配套生活区域,围绕污水处理工艺提质、管网系统整治、智能运维升级三大核心业务开展,具体施工内容及划分如下:

1. 污水处理核心工艺升级改造(施工费用约 272 万元):对厂区现有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进行提质增效改造,更换高效曝气装置、MBR 膜组件、污泥脱水核心设备,优化生化反应池工艺参数与处理流程,提升污水处理负荷与出水水质稳定性,确保出水指标持续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同步改造配套加药系统、搅拌系统、污泥处置系统等辅助设施,完成核心设备的防腐、防渗专项处理。

2. 污水管网及收集系统整治(施工费用约 188 万元):对厂区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全流程收集管网开展排查、修复及升级改造,更换耐腐蚀专用污水管线约 9.2 公里,新建应急污水收集管线 3.5 公里,完成老旧混流管网的清淤、修复及分流改造;整治破损检查井、污水提升井 86 座,更换防渗漏井盖、井圈等配套构件 120 套,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控体系,杜绝污水混流、渗漏、外溢等环保风险。

3. 污水运维智能化及应急配套设施建设(施工费用约 170 万元):搭建污水处理全流程智能化管控平台,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仪表、流量计量设备、自动化控制单元 42 套,实现进水、处理、出水全环节实时监控、数据上传与智能调控;新建 1 座有效容积 3000m³ 的应急污水调节池,配套升级污水提升泵站 2 座,完善厂区污水处理应急保障体系,同步开展处理站场地环保整治、安全防护升级等配套工作。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630 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施工费、设备采购费、材料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工劳务费、运输费、检测费、税费、环保验收费及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节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支付:核心设备安装及工艺改造完成并分项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40%,全部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 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出水水质连续 3 个月稳定达标后支付至总金额的 97%;剩余 3%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环保合规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施工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 180 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 3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工程主体结构、设备设施及安装质量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保养责任,确保污水处理系统全流程稳定运行、出水水质持续达标,若出现质量问题或环保风险,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场处置,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环保专员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139053368XX

对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厂区行政服务中心 3 层 306 室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 5%,即人民币 31.5 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水污染防治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项项目管理团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方案及环保应急预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环保达标管控要求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工程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水质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接受全流程监督管理。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2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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