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昆山宏精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草桥清真寺街头绿地景观及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地点:淮区,西侧和南侧紧邻鼎新路、东至评事街小区、北至草桥清真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8月0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工
邮箱:823360103@qq.com
附件1:验收意见.pdf451.0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南京光华房地产开发公司草桥清真寺街头绿地景观及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260526.pdf3.2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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