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派乐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派乐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派乐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三路11号1栋101室,项目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 22° 58'03.733"、东经113°52'34.851"。项目总投资505万元,占地面积1866m2,建筑面积1866m2,主要从事光学膜的加工生产,年加工光学膜225万m2(其中亚克力oca75万m2、有机硅oca150万m2)。于2025年6月10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565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已经于2026年07月07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9月07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妃琴
联系电话:13926895815
电子邮箱:zhoufeiqin@polomo.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广东派乐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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